很多我們台灣新移民,在加拿大溫哥華居住超過一年以上,並且是第一次置業,新移民從不同資訊得知房地產交易稅之不同資料,就像盲人摸象,一知半解,我們新移民用這些不全面的資料來決定購買房屋價格,幾乎要繳付不必要的款項給政府。
有鑑於此,在此和各位探討關於房地產交易稅資料,和要符合甚麼資格才可以省回房地產交易稅之稅款。
房地產交易稅是一項卑詩省政府的稅,稅款由買家支付,賣家是不需付這項費用的。
無論在卑詩省內購買任何形式物業都需要付這稅項,有關房地產交易稅之計算方法。
例如買$600,000溫哥華兩房公寓,需要一次過付 $10,000卑詩省房地產交易稅。計算如下:
首 $200,000 X 1% = $2,000
餘下 $400,000 X 2% = $8,000
共付$10,000
屋價$425,000 或以下,房地產交易稅全免
屋價$425,000 - $450,000,房地產交易稅有部分豁免
屋價$450,000以上則要付全數,完全沒有豁免
第一次置業人士想豁免房地產交易稅,買家必須符合以下條件:
(一) 未曾擁有用自己名字登記之自住居所
(二) 一定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(根據移民法)
(三) 要在卑詩省連續住滿最少一年。
(四) 在房子登記後92天內一定要搬進去住
(五) 在此房子最少要住滿一年
(六) 擁有這房子最少一年
另外,買家所購買之物業和貸款也要符合以下「所有」條件:
(一)在大溫哥華地區,購買物業價不可以多過$425,000;
(二) 物業面積不可以多過1.24畝;
(三) 房子一定要買來自住。
資料來源: 溫哥華 明報